




自然界巖石分為三類,它們分別是:
一類是巖漿巖(火成巖),由巖漿噴發而形成的、一般質地堅硬、均一;
第二類是沉積巖(水成巖),新型制沙機設備,是經風化、搬運、沉積和成巖等一系列地質作用而形成的,其特點是一般為層狀分布結構,同一時期性質相近;
第三類是變質巖,是在已有巖石的基礎上,經過變質混合作用后形成的,其特點兼具上述巖石及自身特性。
制砂機生產的制砂原料通常用花崗巖、玄武巖、河卵石、鵝卵石、安山巖、流紋巖、輝綠巖、閃長巖、砂巖、石灰巖等品種。其制成的機制砂按巖石種類區分,也存在有強度和用途的差異。

一、制砂機的選擇首先決定于人工砂石系統所處的地區和水資源情況、原料潔凈程度,以及對骨料、人工砂石粉含量、細度模數的具體要求。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缺乏的國家,又是水資源污染較重的國家。如果原始條件允許,應優先選用干法制砂機生產線,新型制沙機設備價格,次之采用半干法生產工藝,然后才是濕法生產工藝;
二、從制砂機生產線投入、占地面積大小、生產管理難易程度、人工砂石料加工成本考慮,也是優先考慮干法,次之半干法,然后是濕法,除此之外,我們還需要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,如生產規模等;
三、規模較小時,可采用干法制砂機生產線生產,對主要揚塵點采用灑水、噴霧降塵或封閉通風機械除塵。但對于大規模的人工骨料系統,宜采用濕法生產,因為規模較大時,灑水、噴霧降塵效果較差,對主要車間全部封閉除塵難度很大;
四、砂石中的石粉含量也會影響生產工藝的選擇。對于常態混凝土而言,砂中的石粉含量一般會超標,需沖洗去掉一部分石粉及粗骨料表面的裹粉,以保證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內,從而提高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混凝土的和易性質量。但濕法制砂機生產線生產,必須采取措施控制原料中的含水量,以提高產砂率,并且對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和回收利用。


制砂機操作規范如下:
1.制砂機與輸送設備的啟動順序為:排料→制砂機→給料。制砂機必須空載啟動,待運轉正常后方可給料。停機順序與開機順序相反。
2入料嚴格按規定要求,新型制沙機設備報價,禁止大于規定石料進入制砂機,否則,會引起葉輪的不平衡及葉輪過分磨損,基至造成堵塞葉輪通道及中心入料管,使制砂機不能正常工作,發現過大塊石料應及時排除。
3.排料設備停動時,應及時停止給料,否則,會造成壓死葉輪,燒毀電動機。
4.給料力求連續均勻。
5.制砂機運轉過程中,發生劇烈振動和異常噪聲,應停車檢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