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

一、制砂機的選擇首先決定于人工砂石系統所處的地區和水資源情況、原料潔凈程度,以及對骨料、人工砂石粉含量、細度模數的具體要求。我國是一個水資源嚴重缺乏的國家,又是水資源污染較重的國家。如果原始條件允許,應優先選用干法制砂機生產線,次之采用半干法生產工藝,然后才是濕法生產工藝;
二、從制砂機生產線投入、占地面積大小、生產管理難易程度、人工砂石料加工成本考慮,也是優先考慮干法,次之半干法,然后是濕法,除此之外,我們還需要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,如生產規模等;
三、規模較小時,可采用干法制砂機生產線生產,對主要揚塵點采用灑水、噴霧降塵或封閉通風機械除塵。但對于大規模的人工骨料系統,宜采用濕法生產,因為規模較大時,灑水、噴霧降塵效果較差,對主要車間全部封閉除塵難度很大;
四、砂石中的石粉含量也會影響生產工藝的選擇。對于常態混凝土而言,砂中的石粉含量一般會超標,需沖洗去掉一部分石粉及粗骨料表面的裹粉,以保證人工砂中的石粉含量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內,從而提高混凝土的抗壓強度和混凝土的和易性質量。但濕法制砂機生產線生產,必須采取措施控制原料中的含水量,破碎制砂機,以提高產砂率,并且對生產廢水進行處理和回收利用。


在制砂機制砂的干法生產工藝中,對成品機制砂加濕拌合處理,能夠使機制砂石含水率達到飽和面干狀態,有利于后續混凝土拌合用水量的控制,同時能夠減少運輸過程中離析和揚塵。
用于判定機制砂中粒徑小于0.075mm顆粒含量主要是泥土,還是與被加工母巖化學成分相同的石粉的指標。機制砂亞甲藍值要求MB≤1.4,宜控制在1.0以下為好。

制砂機的轉子軸承工作時承受的主要是沖擊載荷,制砂機,滾動體上所受載荷的大小是不一樣的,處于沖擊載荷合力作用下的那個滾動體受力大,內外圈滾道也是在此處與滾動體相接觸時受力大。由于內圈工作時不停轉動,軌道上的接觸點會由受力較大再到受力小的點不停地循環,因此需要讓內圈配合緊些,這樣就不會產生某個點停留在受力較大點上的現象。外圈則不同,外圈相對固定,生產制砂機,受力較大點會停留在一個固定點上,因此如果把外圈配合較松,它就有可能在沖擊力下產生小幅度移動,從而增多了較大受力點,而延長了外圈的壽命。
